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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蔚香) 4月8日上午,全市垃圾分类“物业+”模式推广暨“垃圾分类我践行”主题活动在上虞启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物业公司履行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全面促进小区居民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让垃圾分类成为城市新风尚。
此次活动由绍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办,上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在梁江家苑小区,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上虞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以及大件、园林、装修垃圾集中投放工作,纷纷点赞上虞在垃圾分类智能化、规范化发展上的创新举措,表示将学习借鉴上虞经验,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设施配套、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垃圾分类的智能化、精细化和市民参与度。
启动仪式现场,社区代表、物业代表、业委会代表、业主代表、志愿者代表共同发起“垃圾分类我践行”倡议,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共同为建设美丽绍兴贡献更大力量。据悉,4—6月,“垃圾分类我践行”文明习惯养成宣传教育实践行动将推出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现场参观、巡回宣讲、志愿服务、有奖曝光等。其中,将推出“21天养成一个好习惯”之“垃圾分类践行”线上打卡活动,借助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
垃圾分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城市形象的重要名片,更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区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垃圾分类实践路径。截至目前,上虞主城区103个物业小区全部由物业公司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镇街牵头、部门协同,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协同共治”的方式,积极打造垃圾分类小区治理共同体。去年,上虞生活垃圾分类“物业 +”管理模式成功列入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典型案例,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