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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宋彦佩 通讯员 金梦颜) 昨天,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2026年度对18周岁以上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317元提高到1337元,较上年增长1.5%,全年新增支出约598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我区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各项补助继续“提标”。从2025年7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350元,较上年增长6.1%,全年新增支出1473.39万元;2025年低保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散居孤儿每月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至1190元、357元、2137元和2394元,较上年增长1.3%、1.3%、4.3%和6.9%。
物价联动做好“补差”,充分提升财政惠民温度。我区精准启动困难群众物价联动机制,当全省SCPI(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或者全省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月度价格补贴发放金额不低于每人每月18元。2025年,我区安排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23万元,用于预防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一老一小”持续“扩面”,有效拓展政策覆盖广度。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全年新增支出约346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自付金额的40%进行折扣,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全年新增支出约1920万元,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民生财政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