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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杨晓双 通讯员 郑海明) 近日,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为上虞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围绕五方面十二个举措,为我区率先探索建设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保驾护航。
作为司法机关,区人民检察院在《意见》中指出,上虞检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使命担当,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意见》明确,聚焦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营造,该院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聚焦健康和谐的民生环境营造,加强民事案件的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加大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力度,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诚信;聚焦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营造,加强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依法调节行政管理关系,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聚焦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各个领域办案力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修复,继续开展守护“美丽河湖”、野鸟保护等活动。
此外,该院还将加强社会治理,推动普法重心向村社转移,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严厉打击侵害弱势群体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六稳”“六保”,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加强对企业“蛀虫”的打击和监督力度。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探索开展刑事合规工作,聚焦上虞特色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打响上虞绿色产业品牌。